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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1943276号“捆沙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2:58:35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2484号
申请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恒华佳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贵州祁仁坊酒业有限公司(原被申请人:蔡朝训)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1日对第51943276号“捆沙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35192023号“仁”商标、第9162485号“仁”商标、第271370号“仁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被申请人作为自然人申请注册了160多件商标,完全超出正常经营需要,该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八)项、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1、申请人介绍资料;2、申请人“茅台”商标的注册清单;3、申请人“茅台”商标被评为驰名商标的证书及资料;4、申请人“仁”商标档案;5、“仁”品牌宣传资料;6、在先裁定书、“捆沙”介绍资料;7、被申请人申请商标清单。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蔡朝训于2020年12月7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于2022年5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白酒等商品上。2022年11月6日,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转让至贵州祁仁坊酒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我局向争议商标现所有人贵州祁仁坊酒业有限公司发出了《商标评审案件主体资格承继告知书》,贵州祁仁坊酒业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声明承受相关主体地位,参加后续评审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评审后果,不影响我局评审。
2、引证商标一至三的申请时间和注册时间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核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引证商标均为申请人所有的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其实质内涵已体现在《商标法》的有关实体规定之中。我局将根据当事人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适用《商标法》的相应实体条款审理本案。
一、争议商标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一至三显著认读文字“仁”,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白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酒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所保护的“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系指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本案中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有在先注册商标,且我局已通过《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引证商标一至三予以保护。因此,本案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商号权、著作权等,本案申请人并未明确主张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因此,本案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
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主要适用于商标对于其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争议商标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禁止之情形,故对其有关主张不予支持。《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其他不良影响”是指系争商标本身对我国政治、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存在消极、负面的影响,本案争议商标本身并不存在上述不良影响。
四、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权益进行了保护,故本案不再对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评述。
另,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白媛
杨少文
刘胤颖
2023年08月28日
信息标签:捆沙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