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0501639号“吉绳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2:58:53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8284号
申请人:北京绳结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圣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叶丽君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10日对第60501639号“吉绳记”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一、争议商标与第36920168号“结绳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权。
二、申请人的引证商标“结绳记”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申请注册与引证商标近似程度极髙的争议商标,明显具有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易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危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一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形式):
1、申请人关于引证商标“结绳记”的设计说明;
2、申请人提供的品牌简介及结绳记品牌手册材料;
3、申请人获得的诸多荣誉证书材料;
4、引证商标在厂房、门店及产品包装上的使用材料;
5、申请人提供的订购合同材料。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与争议商标无关。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申请人坚持其无效宣告理由,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在质证阶段提交了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文件、微信公众号比赛报道、各大门店地址 、专利证书 、小红书、作品登记证书、荣誉证书等宣传报道材料。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1日提出注册申请, 2022年4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2类细绳、蜡绳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2类包装绳、细绳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一条、第七条、第九条为总则性条款,其立法精神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适用相应具体条款予以审理。
一、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细绳、蜡绳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包装绳、细绳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吉绳记”与引证商标“结绳记”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上述商品上,易导致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另,鉴于引证商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争议商标是否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调整范围,故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对争议商标宣告无效的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本案中,申请人未明确其享有除商标权外的其他何种在先权利,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之情形。《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旨在保护未注册商标,如前所述,本案已认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并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申请人在先商标权予以保护,因而本案不适用该条款审理。
三、争议商标并未带有欺骗性,不属于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亦不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所指之情形。
四、《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禁止的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是指以弄虚作假的手段欺骗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取得注册,以及以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存在上述情形,故申请人的该项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此外,鉴于本案已适用《商标法》其他条款对申请人在先商标权利进行保护,故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条进行审理。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吴立辉
王曌伟
付泽宇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吉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