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774581号“清艺芳茗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3:21:4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4879号
申请人:郑清火 委托代理人:启度未来(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774581号“清艺芳茗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192434号“清轩百瑞香Q”商标整体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邢妍
肖琦
赵秀辉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清艺芳茗及图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