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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856681号“温暖真诚家政WENNUANZHENCHENGJIAZHE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4:08:54GJIAZHENG及图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093号
申请人:杭州温暖真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标誉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856681号“温暖真诚家政WENNUANZHENCHENGJIAZHE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并未仅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等特点,完全可以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显著性极强,完具备商标的显著识别特征。申请人援引含有“温暖”、“真诚”、“家政”要素在同类别成功注册的案例,恳请贵局秉承审查一致的原则,予以申请商标核准注册。申请商标已投入市场中进行了使用。综上,请求我局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相关商标查询信息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主要认读部分为“温暖真诚家政”,用在安全保卫咨询;护卫队服务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及特点,不易被消费者作为商标识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经申请人的广泛使用和宣传已取得了显著特征。申请人称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多件商标已获准注册的情况与本案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申请商标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柴玲
张玉广
卢榆
202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