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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101341号“EUROLIEG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4:26:13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1651号
申请人:上海欧臣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云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101341号“EUROLIEG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知名度,并与申请人建立了对应关系,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6111282号商标、第816978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近似商标。与本案类似情况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审理标准应一致。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产品照片、宣传推广资料、官网截图 等电子扫描件证据。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显著识别英文“EUROLIEGE”可直译为“欧元君主”,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其他商标注册情况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当然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萌
戴艳
刘盈盈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EUROLIEGE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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