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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7985335号“太铝”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6:09:40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1542号
申请人:广州市太铝铝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申请人:佛山市吉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01日对第57985335号“太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太铝”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并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行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与申请人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27293779号“太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3256926号“太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3252405号“太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3240237号“太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太铝”作为企业字号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构成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抢注。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必将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从而导致市场混乱。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2、引证商标在微信朋友圈中的宣传使用图片;
3、申请人签订的销售合同。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26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于2022年5月7日予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6类“金属轨道”商品上,现为被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四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6类“铝合金滑车;金属标志牌”等商品上,第35类“人事管理咨询;对购买定单进行行政处理”等服务上,第40类“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金属处理”等服务上,第42类“包装设计;建筑学服务”等服务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是总则性条款,是对商标注册与使用的合法性要求,其精神已体现在其它具体条款之中,故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及在案证据,本案的焦点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
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商品/服务具有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以及是否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从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情形。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在先字号权。判断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损害了他人的字号权,主要考虑他人的在先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具有一定知名度,消费者在接触到该商标时,是否会将该商标与他人的在先字号联系在一起,或者认为二者有某种关联,进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本案中申请人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申请人将“太铝”作为字号使用在“金属轨道”商品相类似的行业内已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对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侵犯其字号权的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还称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其在先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于“金属轨道”商品上并已具有一定影响,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情形。
本条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主要是指,争议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以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该条款涉及的是禁止商标注册的绝对事由,一般是指损害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利益,或者妨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商标注册行为。本案争议商标不存在上述情形,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雪
翟晶晶
张蕾
2023年08月09日
信息标签:太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