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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876093号“樂敦”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8:17:35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0624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王双玉
委托代理人:广州鑫晨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乐敦制药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876093号“樂敦”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30976号决定,于2022年09月3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乐敦制药株式会社提供的许可、销售发票、京东评论截图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1.肥皂;2.香皂;3.化妆品;4.洗发液”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在其他非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第876093号第3类“乐敦”商标在“1.肥皂;2.香皂;3.化妆品;4.洗发液”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1.洗衣用漂白剂和洗衣剂;2.清洁;3.抛光;4.擦亮及研磨制剂;5.香料;6.香精油;7.牙膏;8.牙粉”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原第876093号《商标注册证》作废,由我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经申请人调查,未发现复审商标的使用,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提交证据进行质证。
被申请人主要的答辩理由:被申请人一直持续使用“樂敦”、“乐敦”繁简体文字商标,复审商标应予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提交,包含其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程序中提交的证据):
1、被申请人产品介绍、官网截屏等;
2、复审商标被许可人声明、企业登记信息等;
3、产品图片、货架销售图片等;
4、商品销售清单、销售发票等;
5、电商销售文件;
6、京东、淘宝销售截屏;
7、被申请人产品广告宣传图片、截屏、合同等证据;
8、在先案例裁定书、法院判决等。
申请人质证认为,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均为“乐敦”商标的使用,并非本案复审商标,因此,复审商标应予撤销。
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1994年11月15日申请注册,201996年10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等商品上。本案申请人于2022年3月8日向我局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该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依据双方当事人复审、答辩理由及在案证据,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2019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是否在第3类“肥皂;香皂;化妆品;洗发液”商品上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证据1表明被申请人中文官网“乐敦”商标显示为“樂敦”。证据2商标授权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商标许可人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小红书等网络平台销售被申请人产品,因此,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的使用证据亦可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商标的使用证据。证据3为自制商品图片,虽未体现形成时间,但可见被申请人的精华面膜、极润保湿化妆水、50惠丰盈洗发露等商品上,标注了“乐敦”商标。证据4中票号为03895993的发票(开票日2019年6月29日)产品名称显示“乐敦亮肤维C精华面膜”。证据5、6、7互联网图片、淘宝、京东等销售页面及形成于指定期间内的客户订单、评价、互联网报道、网络宣传截屏等证据,同时结合证据3的产品图片可知,被申请人于指定期间内宣传、销售了标有“乐敦”商标的精华面膜、极润保湿化妆水、50惠丰盈洗发露等商品。证据8与本案复审商标的使用没有关联性。
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应当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即该使用行为能够表达出该商标与商标注册人的关联性,能够使相关公众意识到该商标指向了商标注册人。综合考虑被申请人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被申请人提交的部分使用证据中体现的
“乐敦”商标未改变商标显著部分和整体显著特征,相关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亦会将复审商标“樂敦”及对应的简体文字“乐敦”商标均认知为来源于被申请人,因此,“乐敦”商标的使用亦可以视为复审商标的使用。被申请人提交证据中的面膜、化妆水等商品属于化妆品商品,洗发露商品即为洗发液商品,因此,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可以证明其于指定期间内销售了标有复审商标的面膜、化妆水、洗发露等商品,上述商品与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肥皂;香皂;化妆品;洗发液”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群体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因此,我局认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实际有效的商业使用,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杭
张红霞
卓慧
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标签:樂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