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5208808号“柔十十”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08:56:08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139号
申请人:嘉兴康拓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208808号“柔十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第17012718号“柔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非类似商品上,应不致使消费者混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广超
王超
黄许丽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柔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