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5065561号“黑木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1:33:44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6921号
申请人: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065561号“黑木崖”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日,我局引证的第12163203号“黑木崖”商标、第13141956号“黑木崖”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任航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黑木崖 商标 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