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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4877733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6 01:49:29关于第44877733号图形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4603号
申请人:北京安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誉普庆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沙瑞研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秦标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07月27日对第4487773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5027020号、第45465644号图形商标、第49797078号“Hyaron Prefilled In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著作权,且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3、被申请人恶意抄袭、摹仿他人商标,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及管理秩序,属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将造成市场混乱,产生不良影响。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参加线下展会发票、转账凭证签订的合同及宣传手册;
2、产品委托加工合同、产品销售发票;
3、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相关资料;
4、申请人维权的起诉状、告知函、法院通知、判决书复印件;
5、申请人“图形”作品登记证书;
6、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具体信息查询单;
7、被申请人全部商标打印件及商标明细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原创的设计,没有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我局将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寄送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提交质证意见。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3月25日申请注册,于2020年12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5类商品上,商标专用权至2030年12月6日。
2、申请人的引证商标一、二、三的申请日期均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
3、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名下共有32件商标,涉及第3、5、10、35类商品与服务类别,其中包括与德国“Belotero”品牌相同的“Belotero”、与韩国“碧妍海恩”品牌相同的“碧妍海恩”、与韩国“Revolax(维诺斯)”品牌相同的“REVOLAX”商标等。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中的相关精神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审理如下:
一、由审理查明2可知引证商标一、二、三的申请日期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一、二、三不构成争议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著作权。本案申请人未提交在先创作完成其所主张图形作品的证据材料,且申请人提交的作品登记证书的登记时间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对其所主张的图形享有著作权。综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人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未注册商标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三、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或者争议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所指的情形。
四、本案中,根据审理查明3可知,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注册了与德国“Belotero”品牌相同的“Belotero”、与韩国“碧妍海恩”品牌相同的“碧妍海恩”、与韩国“Revolax(维诺斯)”品牌相同的“REVOLAX”等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被提出无效宣告或被驳回注册。被申请人前述商标注册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商标的故意,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所指情形。
五、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故对争议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条所指情形不再予以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淑维
曲红阳
张福伦
2023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