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1283312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6 02:25:19关于第61283312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6537号
申请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6128331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32365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安全保卫咨询等服务上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在相关决定中被我局撤销注册,该决定已生效。目前该商标在殡仪服务上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个人背景调查等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殡仪服务不类似,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韩蓄
王小源
赵焕菲
2023年03月08日
信息标签:宜德饭堂 商标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