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国际注册第1634489号“REHALTE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0 22:44:19关于国际注册第1634489号“REHALTE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1166号
申请人:CSL BEHRING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34489号“REHALTE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将尽快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商品限定申请,将药品限定为人用药,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应予核准。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仍为药品,我局亦未收到申请人的商品限定申请。
经复审认为,中国不接受药品商品上的注册,需要说明是人用药还是兽医用药,故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药品商品上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胡朋娟
乔烨宏
许建明
2023年01月29日
信息标签:[db: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