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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1283700号“endless love affai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0 23:00:1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4196号
申请人:青岛富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283700号“endless love affai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商标为第1545498号“安得丽思ENDLESS”商标、第30090036号“LOVE AFFAIR”商标、第19779562号“Lovely affai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申请商标申请核准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指定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引证商标二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不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三权利状态未确定,请求暂缓审理本案。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商标删减项目申请、引证商标三撤三申请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我局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决定驳回申请商标在“内衣,内裤,乳罩,背心式紧身运动衣,睡衣,游泳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瑜伽裤”商品上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删减“内裤,乳罩,背心式紧身运动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瑜伽裤”商品,我局已予以核准,申请商标请求复审的商品为“内衣,睡衣,游泳衣”。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请求复审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指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请求复审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三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显著识别字母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雅楠
刘胤颖
侯文健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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