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国际注册第1634575号“P.A.U.S.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07:47:15关于国际注册第1634575号“P.A.U.S.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3799号
申请人:恩视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34575号“P.A.U.S.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828264号“PAUS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存在一定的差异,两者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同时,引证商标已被提起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请求等待撤销裁定结果作出后审理本案。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时,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眼镜镜片;防护眼镜”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眼镜;眼镜镜片”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P.A.U.S.E.”,该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易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晓璇
生茂
龙侠
2023年01月30日
信息标签:[db:tag]
- 热门信息
-
- 关于国际注册第1635463号“Jane ATELI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