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第61024881号“图形”商标均已被我局作出的异议裁定书不予核准注册,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周 铁兵
2023年08月10日
信息标签: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