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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0761202号“隐山和溪”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2:46:04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0155号
申请人:隐溪(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如墨茶文化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0日对第60761202号“隐山和溪”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21289889号“隐溪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8579713号“隐溪精选”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申请人“隐溪”字号经过长期使用和不间断宣传推广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属于同行业,其申请人的“隐溪”茶馆在被申请人地域内开设多家,被申请人完全有接触到申请人“隐溪”商标的可能性。“隐溪”商标显著性极强,且内涵优美,经过申请人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争议商标的注册有恶意傍名牌、搭便车之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及复印件):
1、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
2、申请人工商登记信息;
3、百度关于“隐溪”、“隐溪茶馆”的搜索介绍、大众点评截图、茶叶采购及房屋租赁合同、销售发票、相关报道;
4、被申请人工商登记信息、申请注册商标信息等;
5、在先裁定文书。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0类茶、茶饮料、绿茶等商品上,该商标于2022年5月21日获准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32年5月20日。
2、申请人享有引证商标一、二的专用权。引证商标一、二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茶、茶饮料等商品上,现均处于专用权期限内。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其实质内涵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适用《商标法》的相应具体条款予以审理。
结合申请人理由、提交的证据及我局审理查明的事实,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结为,1、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进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侵犯申请人“隐溪”的在先商号权,进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1,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茶饮料、绿茶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分别核定使用的茶饮料、茶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隐山和溪”与引证商标一、二显著认读标识“隐溪”相比较,其在文字组成、呼叫方面相近,含义亦存在关联。若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市场上共存,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2,商标与商号的权利性质不同,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的功能也不同,因此,在认定系争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号权时,通常要求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号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另,《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主要指故意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情形。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属于上述情形。
此外,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主张亦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建平
张书建
杨丰璟
2023年07月21日
信息标签:隐山和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