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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2067849号“神州中联”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4:19:45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8305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北京神州中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中金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067849号“神州中联”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18824号决定,于2022年08月12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复审商标在2018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的使用证据可以证明,申请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教育”等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其他非类似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是申请人持续使用的商标,请求对复审商标在“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图书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录像带发行;电视文娱节目;娱乐;提供体育设施”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予以维持。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复审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商标使用授权书;
2、申请人企业宣传片截图;
3、《龙宝小掌门与神州中联携手构建一站式家庭教育平台》文章;
4、申请人提供教育信息及资源服务的相关合同及发票;
5、“神州中联教学大师”教学资源库宣传册;
6、含有复审商标标识的宣传、使用页面;
7、采购合同及发票;
8、委托开发、运维合同及发票;
9、部分电子出版物及体验网址;
10、部分著作权登记证书;
11、部分出版物销售合同及发票;
12、申请人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联合运营战略合作协议》及授权书;
14、“爱奇艺”平台部分视频截图;
15、中国扶贫开发协会项目概要及开展通知;
16、部分现场照片及聘书。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局调取了申请人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申请人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包含在其在撤销复审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中。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13年1月18日申请注册,于2014年7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2021年12月8日被申请人对复审商标在教育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申请。
我局认为,鉴于复审商标指定期间处于2013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的期间,故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则适用2019年《商标法》。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在指定期间内,对复审商标在第41类“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图书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录像带发行;电视文娱节目;娱乐;提供体育设施”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关于焦点问题,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服务场所、与服务有关的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服务来源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可以证明北京中联恒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联文博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许可人)在指定期间内系复审商标的合法使用人。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3至8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及被许可人在指定期间内通过“神州中联教学大师”教学资源库及万校云教育资源及应用平台向他人提供了“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申请人上述平台上均带有复审商标;采购合同上也带有复审商标,对应发票可以证明采购合同已实际履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已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申请人及被许可人在“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上使用了复审商标。鉴于“图书出版”服务与“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属于类似服务,故复审商标在“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上的使用行为视为复审商标在“图书出版”服务上的使用行为。综上,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图书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上进行了使用。
另,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均未显示“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录像带发行;电视文娱节目;娱乐;提供体育设施”服务,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上述服务上进行了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图书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服务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侯广超
王超
黄许丽
2023年07月31日
信息标签:神州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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