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585827号“温芯 WIEISI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20:44:25关于第67585827号“温芯 WIEISI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9327号
申请人:常州奥兰特斯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齐河商企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585827号“温芯 WIEISI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了第63555173号“温心”商标、第13941411号“温心”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其中,引证商标一已撤回注册申请,据此,其不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其使用在电靴商品上的注册被我局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827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不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辰
刘浩
赵爽
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标签:温芯 WIEISIER 商标 常州奥兰特斯暖通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