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9305620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21:23:57
桂井粮油及图。
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是否在其核定的第30类全部复审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6或为自制证据,或未显示复审商标;证据7-9未显示复审商标标识;证据10未显示复审商标标识,且无发票等客观证据予以佐证,难以证明其合同已实际履行;证据11-13或未显示复审商品,或未显示复审商标。故,申请人上述证据未形成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在第30类全部复审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岳茹
张玉广
蔡婷
2023年08月01日
信息标签:桂井粮油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