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384729号“YuD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3:38:12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2548号
申请人:裕克施乐塑料制品(太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威世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384729号“YuD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699365号“YUTRAFFIC”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5040792号“Y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综上,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YuDT”与引证商标一“YUTRAFFIC”、引证商标二中显著标识文字“YU”相比较,在字母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技术研究、电子数据存储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科学研究、云计算等服务属于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分别注册使用在上述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倩
王超
黄许丽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YuDT 商标 裕克施乐塑料制品(太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