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922232号“哼哼两头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00:24:58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9159号
申请人:新疆广能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华纵联合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922232号“哼哼两头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5317475号“亨亨”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致使消费者混淆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静雯
田益民
梁宇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哼哼两头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