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8077223号“BRA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2:17:12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334号
申请人:深圳菲舍尔音频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惠州茗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8077223号“BRA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937118号“BRAX”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于2023年6月6日经我局核准转让予“深圳菲舍尔音频技术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权利人为同一主体,故二者不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侯明洋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BRAX 商标 深圳菲舍尔音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