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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6534243号“东陇”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3:56:34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6923号
申请人:广西大化东龙山泉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成都美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东陇通信(广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景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7月11日对第56534243号“东陇”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的“东龙”系列品牌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就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和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的第55348659号“鑫东龙”商标、第55347049号“大化东龙”商标、第55339690号“鸿东龙”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东陇”与申请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近似,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字号权。争议商标若被核准注册,必将导致相关消费者误认和混淆,而且会极大的淡化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和唯一性,并且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等不良影响。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独创的词汇,为被申请人企业字号的显著部分,与各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经被申请人长期使用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并非是对他人在先商标的募仿、复制。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31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12月7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以啤酒为主的鸡尾酒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二、三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2类水(饮料)、气泡水、苏打水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二、三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商标。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所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其实质内涵已体现在《商标法》相关实体规定之中。因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三申请日期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而初步审定日期均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是否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问题并不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调整范围,应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调整范围。本案认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是否构成近似时,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审理。我局将根据当事人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适用《商标法》的相应实体条款审理本案。
一、争议商标为汉字“东陇”;引证商标一为汉字“鑫东龙”、引证商标二为汉字“大化东龙”、引证商标三为汉字“鸿东龙”。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整体构成、呼叫、视觉印象等方面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标识。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保护,应以他人商号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通过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为基本事实依据。我局认为,申请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故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商号权,从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前半句之禁止性规定。
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了超过固有程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产生错误的认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具有不良影响是指商标本身的图形、文字或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禁止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涉及的是宣告系争商标无效的绝对事由,这些行为损害的是公共秩序或公共利益,或是妨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行为。鉴于尚无充分理由可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申请人相关主张不能成立。
另,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黄会芳
刘浩
尤宏岩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东陇 商标 广西大化东龙山泉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