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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0138591号“turnitin svip”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2:03:26关于第50138591号“turnitin svip”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6093号
申请人:特尼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精诚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申请人:钟乾坤
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2日对第50138591号“turnitin svip”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代理关系,同时被申请人因合同、业务往来或其他关系明知申请人商标存在,被申请人未经授权,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申请人商标进行注册。二、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域名权和在先商号权。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商标的恶意抢注。四、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在先知名“TURNITIN”标识反复抄袭摹仿,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及公司章程;
2、申请人turnitin.com域名信息;
3、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
4、关于申请人turnitin剽窃检测服务介绍;
5、在先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
6、被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相关企业查询信息、相关淘宝网链接;
7、其他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9月28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22年4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8类信息传送等服务上,现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2、至我局对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名下共申请注册了8件商标,包括第9、35、38、41、42类注册的“TURNITIN SVIP”、第41类注册的“UKTURNITINSCIEI”、第42类注册的“PAPERSVIP ”、“CPCIEISVIP”商标。
3、“CPCI”检索是一种综合性的科技文献检索刊物,为世界知名的检索工具。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依据的《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已体现于《商标法》具体条款之中,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适用相应的《商标法》条款予以审理。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关系、代表关系、合同、业务往来或者其他关系,故申请人该二项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域名权,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我局认为,首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申请人已将“TURNITIN”文字作为商号或商标,已在信息传送等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故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亦难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其次,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turnitin.com”域名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损害其在先域名权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我局认为,该规定之情形主要是指,系争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表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TURNITIN”商标在论文剽窃检测等相关服务上经使用已有一定知名度。考虑到申请人“TURNITIN”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争议商标完整包含申请人“TURNITIN”商标,难谓巧合。同时,由已查明事实2可知,被申请人围绕申请人在先知名“TURNITIN”商标,在第9、35、38、41、42类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了多件“TURNITIN SVIP”商标。同时,被申请人还注册了摹仿其他知名文献检索系统的“CPCIEISVIP”商标。被申请人虽然仅申请注册了8件商标,但几乎均为对他人特定领域具有较强独创性知名商标的抄袭、摹仿。被申请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乐
安蕾
张会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turnitin svip 商标 特尼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