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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1588551号“益力纯”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3:19:59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052号
申请人:深圳益力矿泉水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李康乐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30日对第41588551号“益力纯”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一、争议商标与第899477号“益力”商标、第6258483号“益力”商标、第6748111号“益力”商标、第19318623号“益力”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
三、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在多个类别抢注和囤积164件商标,该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争议商标的注册会扰乱商标注册及管理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百度百科页面截图;
2、“益力”商标的宣传及使用证据;
3、相关裁定;
4、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商标信息。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李亚铨(以下称争议商标原注册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出注册申请,2020年8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2类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啤酒等商品上。2022年1月,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转让予被申请人。
2、引证商标一至四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2类不含酒精饮料、啤酒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至四均为本案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3、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刘明旭名下现存有130余件商标,分布在第16类、第29类、第30类、第32类、第33类、第35类等多个类别的商品及服务上。其中,“益力十”、“益乐添”、“益力加”、“益力十 C”、“益力舔”、“功夫盅”、“功夫倍健”、“功夫牧场”等多枚商标与他人商标近似。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系总则性条款,其立法精神在《商标法》其他条款的具体规定中有所体现,因此我局将适用《商标法》的相关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
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啤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不含酒精饮料、啤酒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双方商标共存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由于商标与字号的权利性质不同,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的功能也不同,因此,在认定系争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字号权时,通常要求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字号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字号未达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程度,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会使消费者将之与申请人字号相联系,不致损害其字号权。综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字号权)”之情形。
三、依据我局查明事实3可知,现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名下现存有130余件商标,分布在第16类、第29类、第30类、第32类、第33类、第35类等多个类别的商品及服务上。其中,“益力十”、“益乐添”、“益力加”、“益力十 C”、“益力舔”、“功夫盅”、“功夫倍健”、“功夫牧场”等多枚商标与他人商标近似。本案中,申请人的在先商标“益力”具有较高独创性及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益力纯”与申请人的在先商标“益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整体印象难以区分。被申请人未对相关商标的设计创作来源作出合理解释或说明,争议商标原注册人的申请注册行为难谓正当。综上,我局认为,争议商标原注册人上述行为具有明显的抄袭、摹仿他人商业标识的故意,该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无效宣告。
四、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会对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此外,鉴于我局已经适用《商标法》其他条款对申请人合法权益加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吴立辉
王曌伟
付泽宇
2023年08月31日
信息标签:益力纯 商标 深圳益力矿泉水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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