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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5503927号“美素嘉儿”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3:20:49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2681号
申请人:菲仕兰康必奶荷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戴志加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25日对第45503927号“美素嘉儿”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早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美素佳儿FRISO”以及“美素”系列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广为公众知晓,请求认定申请人第4990622号“美素佳儿”商标、第7808349号“美素佳儿”、第6449111号“FRISO”商标、第6449112号“FRISO”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四)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被申请人名下存在大量商标,多为对他人在先商标的抄袭摹仿,缺乏真实使用意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综上,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1.相关决定书及裁定书;2.被抄袭品牌介绍;3.相关宣传页面及视频;4.品牌手册;5.商标注册情况统计列表及注册证;6.国家图书馆检索结果;7.申请人经销商企业信用信息;8.经销协议、采购合同、报关单等;9.审计报告、市场报告;10.销售额统计及排名数据;11.广告宣传材料;12.所获荣誉;13.侵权保护案件;14.其他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4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2020年12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9类木地板砖、塑料墙板等商品上,现处于专用期内。
2、引证商标一至四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获准注册,引证商标一、四核定使用在第5类婴儿奶粉、婴儿食品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二、三核定使用在第29类牛奶等商品上,现均为申请人有效注册商标。
3、截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自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主要在第19类共申请注册了23件商标,其中包括“贝恩美”(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在奶粉商品上的“贝因美”商标近似)、“生活家欣巴克”(与星巴克公司在咖啡商品上的“星巴克”商标近似)、“生活家版图”(与生活家装饰集团公司在家装服务上的“生活家装饰”商标近似)、“蒂威仕”(与佛山市蒂威仕涂料有限公司在涂料商品上的“蒂威仕”商标相同)、“吉象美墅”(与吉象木业企业在木地板商品上的“吉象”商标近似)、“名品地板汇”(与深圳市名品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鞋商品上“名品汇”商标近似)等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为证。
我局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亦有体现,本案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认定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其主张的引证商标一至四经宣传和使用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加之,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木地板砖、塑料墙板等商品与申请人主张赖以知名的婴儿奶粉、牛奶等在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行业差异明显,相关公众一般不会将上述商品之间产生联系。故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产生误导公众并损害申请人利益的后果,即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的情形。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等情形。本案中,根据查明事实3,被申请人作为一个自然人,申请注册了二十余件商标,其中包括“贝恩美”“蒂威仕”“生活家欣巴克”“吉象美墅”“生活家版图”“名品地板汇”等多件与他人在建材装饰、婴儿食品等领域有较强显著特征或较高知名度的在先商标相近的商标。争议商标“美素嘉儿”亦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美素佳儿”等商标构成近似。我局认为,被申请人上述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及摹仿他人知名商标的故意。该类抢注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故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鉴于本案已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予以规制,故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理。
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主张,因其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以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马媛媛
李焱
李硙
2023年08月24日
信息标签:美素嘉儿 商标 菲仕兰康必奶荷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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