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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2293773号“金耐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6 15:16:57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2327号
申请人:河北金耐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荣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梁天明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22日对第52293773号“金耐驰”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商号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宣传已具备极高的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商号权。被申请人恶意抢注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商标的复制和抄袭,共存于市场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相关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脑里储存文件列表;产品宣传照片;合同、发票等销售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存在诸多瑕疵,不足以证明其商号在先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经过大量的使用已经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与被申请人已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识别作用。争议商标未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应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是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8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7类“刀(机器部件);刀片(机器部件)”等商品上,经审查于2022年6月7日核准注册。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相关规定已体现在《商标法》具体条文中。《商标法》第七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属于总则性规定,针对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主张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并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属程序性条款。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中,申请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代理与被代理或代表与被代表关系,亦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除代理被代理和代表被代表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而明知申请人商标的存在。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的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该款所指的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定具体到商号权是指将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注册为商标损害在先权利人利益的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宣传、销售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商号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使用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刀(机器部件);刀片(机器部件)”等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已经广泛宣传和使用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会使消费者将之与申请人商号相联系,进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损害申请人的商号权。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商号权的损害。
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主要是指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标志。本案申请人的主张不属于该条款所指情形,且本案争议商标本身并没有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此外,《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主要是指,系争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据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行为;或者以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申请人在本案中证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的证据不足,故我局对申请人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另,鉴于申请人未能引证有效的在先申请或注册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故申请人援引《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主张争议商标无效,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玲
翟晶晶
张蕾
2023年08月08日
信息标签:金耐驰 商标 河北金耐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