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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7435915号“DAEWOO”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6 17:36:51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0257号
申请人:浦项国际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骏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韩大宇(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州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22日对第47435915号“DAEWO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DAEWOO”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361700号“DAEWO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54730号“DAEWO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123621号“DAEWO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009333号“DAEWOO INTER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人“DAEWOO”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在此情况下,被申请人仍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争议商标的注册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或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三、申请人商标在与本案情形类似的案件中已得到保护。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关联公司发展历程;
2、申请人产品获奖情况;
3、申请人宣传推广资料、销售资料、产品证书;
4、国家图书馆“大宇及DAEWOO”检索报告;
5、申请人参加展会资料;
6、被申请人网站截图及产品宣传页截图;
7、行政决定书及法院判决等。
被申请人答辩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和申请理由均不予认可。争议商标具有独创性,并非对申请人商标的摹仿。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系列商标,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并不存在任何模仿或囤积行为。争议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与被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具有明显恶意。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证据:委托授权书;被申请人产品图片;被申请人参加展会照片;被申请人宣传资料;被申请人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等。
针对被申请人答辩理由及证据,申请人提出以下质证意见:申请人坚持前述申请理由。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理应不予支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存在造假嫌疑,证据链不完整,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已形成稳定市场。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19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22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饮用器皿等商品上。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1年2月20日。
申请人引证商标一至四于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上,现均为有效在先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2022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故本案的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均适用2019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评审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焦点问题可以归纳为: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针对焦点问题一,我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2019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针对焦点问题二,我局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是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之理由,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尚无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属于2019年《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所指情形。2019年《商标法》第七条系总则性条款,鉴于我局已适用具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故我局不再予以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黄旭
李迎生
宋佳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