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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3395634号“BRENSTOABO”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08:48:25关于第53395634号“BRENSTOABO”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7288号
申请人:勃肯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天安涌道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谢纯花 委托代理人:温州卓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31日对第53395634号“BRENSTOAB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BIRKENSTOCK”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与使用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7448301号“BIRKENSTOCK”商标、国际注册第1244734A号“BIRKENSTOCK”商标、第36581285号“BIRKENSTOC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官方在线销售网站、进入界面;
2、申请人香港、台湾官网;
3、引证商标一、二、三商标信息;
4、2008年至2019年关于 BIRKENSTOCK 商标的网络报道;
5、BIRKENSTOCK 在中国及全球多国杂志上刊登的的宣传及广告页面;
6、申请人在上海的直营店铺照片;
7、被申请人商标检索结果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独创设计,与引证商标在文字表达、表现风格等方面存在巨大区别,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不存在抄袭和模仿行为,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其注册和使用也没有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的个体企业业主,名下虽然申请有二十多件商标,但都是从2015年至今陆续申请的,这些商标大多都是独创的商标名称和图形,且大多都已核准注册,因此,被申请人并没在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品牌,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我局将上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交与申请人,申请人的主要质证意见为:被申请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原创性。被申请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争议商标具有使用目的。申请人本次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权利基础为在先注册商标权,并非著作权,因此本案中无证明申请人在先商标独创性的必要。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构成近似,且存在攀附申请人知名度的恶意。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在质证阶段又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永嘉县鹤盛镇久寿花客栈企业信息;
2、永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8月行政处罚情况等。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本案被申请人于2021年1月29日在第25类服装、鞋等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在被初步审定并公告后,经异议程序核准注册,注册公告刊登在2022年7月7日第1798期《商标公告》上,专用权止于2031年8月27日,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二、三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等商品上,现均在专用权期限内,且均为本案申请人所有。(引证商标二由原注册号国际注册第1244734号更正转让为国际注册第1244734A号。)
以上事实由相关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提交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我局对本案焦点问题归纳并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对此,我局认为:争议商标“BRENSTOABO”与引证商标一、二、三的显著识别文字“BIRKENSTOCK”在字母组成、排序、整体印象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BIRKENSTOCK”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鞋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服装、鞋等商品为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本案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四条所指情形。
申请人的其他理由因无充分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尤丽丽
贾玉竹
2023年08月14日
信息标签:BRENSTOABO 商标 勃肯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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