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309435号“陈霞爱心营养厨房CHEN XIA AI XIN YING YANG CHU FA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3:06:30XIN YING YANG CHU FANG及图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5521号
申请人:苏州陈霞爱心慈善基金会 委托代理人:巨商之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309435号“陈霞爱心营养厨房CHEN XIA AI XIN YING YANG CHU FA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6994582号商标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至审理时,该商标申请人未针对上述驳回决定提起复审申请,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106723号、第16317481号商标可相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亚晶
曹娜
徐 苗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