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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9390008号“ALWITCO”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3:12:20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8330号
申请人:威坦联合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杭州新磊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2日对第49390008号“ALWITC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是“ALWITCO”商标的真正权利人。被申请人除争议商标外,还抢注了申请人名下其他商标和品牌。除申请人的商标外, 被申请人还抢注了特定领域里众多他人知名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具有一贯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1、申请人相关商标美国注册证;2、申请人简介;3、被申请人工商信息;4、申请人2004年至2020年销往中国的部分账单、销售额统计;5、被申请人公司介绍手册原件扫描件;6、被申请人名下商标及抢注他人的品牌介绍;7、认定被申请人有恶意的异议决定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临安新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程序于2022年3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1类“工业用水净化装置”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1年4月27日。2022年1月10日被申请人名义变更为杭州新磊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2、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名下共71件商标,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注册了与申请人主张的“ATOMUFFLER”商标近似的“ATOMUFFLER”商标、与德国过滤器品牌“AIRFILTER ENGINEERING A及图”近似的“A及图”、“AIR FILTER COMPRESSED A及图”等商标、与美国滤芯品牌“DELTECH”(玳尔特克)近似的“玳尔特克”、“DELTECH”等商标、与德国气动元件品牌“Festo”近似的“FESTO AUTOMATIC DRAIN”等商标、与美国过滤器品牌“Hankison”(汉克森)近似的“汉克森”、“HANKISON”等商标、与意大利净水品牌“海洛斯”(HIROSS)近似的“海洛斯”、“HIROSS”、“HIROOSI”等商标、与美国过滤器、调节器、稳压器等品牌“威尔克森”(wilkerson corp)近似的“威尔克森”、“WILKERSON”等商标、与德国联轴器、滤芯品牌“zander”(先达)近似的“先达”、“ZANDER”等商标。
以上事实由在案证据及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一般不单独作为案件审理的直接依据。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进行审理。
一、据审理查明2可知,被申请人名下共71件商标,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注册了与申请人主张的“ATOMUFFLER”商标近似的“ATOMUFFLER”商标、与德国过滤器品牌“AIRFILTER ENGINEERING A及图”近似的“A及图”、“AIR FILTER COMPRESSED A及图”等商标、与美国滤芯品牌“DELTECH”(玳尔特克)近似的“玳尔特克”、“DELTECH”等商标、与德国气动元件品牌“Festo”近似的“FESTO AUTOMATIC DRAIN”等商标、与美国过滤器品牌“Hankison”(汉克森)近似的“汉克森”、“HANKISON”等商标、与意大利净水品牌“海洛斯”(HIROSS)近似的“海洛斯”、“HIROSS”、“HIROOSI”等商标、与美国过滤器、调节器、稳压器等品牌“威尔克森”(wilkerson corp)近似的“威尔克森”、“WILKERSON”等商标、与德国联轴器、滤芯品牌“zander”(先达)近似的“先达”、“ZANDER”等商标。被申请人未答辩,未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其注册商标的正当性。被申请人注册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经营需要,具有借助他人商标知名度进行不正当竞争或牟取非法利益的意图,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二、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故我局对此不再单独予以评述。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侯林
孙昕
李淑维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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