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国际注册第1650016号“3A LECOLE DU MANAGEMENT RESPONSABLE ET SOLIDAIR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3:29:28关于国际注册第1650016号“3A LECOLE DU
MANAGEMENT RESPONSABLE ET SOLIDAIR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9033号
申请人:沟通与社会发展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50016号“3A LECOLE DU MANAGEMENT RESPONSABLE ET SOLIDAI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345588号“三A教育”商标、第12977208号“3A学城3ALEARNING.COM”商标、第20605609号“3A”商标、第22926775号“3A成长智库”商标、第22680786号图形商标、第31064130号“3A教练技术”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六)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二、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将不再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障碍。三、申请商标作为申请人独创的课程体系,经推广使用已经与申请人形成对应联系,不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误认。四、申请商标已在多个国家获得了注册。综上,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许可协议、申请商标使用情况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注册,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48期《商标公告》上,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截至本案审理时,其他引证商标均为在先有效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文字“3A”与引证商标一、三至六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整体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安排和组织大会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三至六核定使用的教育、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等服务属于同一种及类似服务,双方商标在上述服务上的并存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提供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能够与引证商标一、三至六相区分。
申请商标由外文“3A LECOLE DU MANAGEMENT RESPONSABLE ET SOLIDAIRE”构成,其中“LECOLE DU MANAGEMENT RESPONSABLE ET SOLIDAIRE”的中文可译为“责任与团结管理学院”,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的标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依据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申请商标在其他国际或地区获准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核准本案申请商标在中国获得领土延伸保护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梁宇
刘琰
马静雯
2023年08月15日
- 热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