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5066759号“站道”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0:13:59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2631号
申请人:上海栈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今大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066759号“站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站道”在指定服务上具有一定含义及显著性。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站道”使用在指定的“银行”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因此,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珊
牛嘉
王钒
2023年09月04日
信息标签:站道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