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1980739号“SINCE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6 17:12:4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3382号
申请人:汕头市新思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980739号“SINCE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476748号“心荷 SINGRE ”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027307号“SIC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3855672号“SINW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已有共存之情形,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期满未续展。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期满未续展已属无效商标,因此,引证商标一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在字母构成、整体呼叫等方面未产生明显区分。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分别使用在饮用器皿、酒具等类似商品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没有必然关联,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的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佳
李迎生
黄旭
2023年01月11日
信息标签:SINCERO 商标 汕头市新思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16802038号“多芬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15123163号“PROTEFIX”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20893018号“喜丽.拉尔森”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41558809号“未优星”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59895461号“喜致”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5782981号“正通宏燕”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34086688号“CHAOTOUTIAO”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58577448号“DIGITAL DESIGN及图”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 关于第61980739号“SINCE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