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3528347号“星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6 17:22:53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6358号
申请人:长沙市玩傲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南知知猴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528347号“星糖”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驳回决定中引证了第23589467号“星糖”商标、第62239603号“米唐星”商标、第26184302号“糖星文化”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引证商标一、二权利待定,请求暂缓审理。申请人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无异议。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引证商标二因注册申请被驳回现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健身指导课程服务与引证商标三指定使用的提供体育设施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显著识别的文字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产生混淆,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在类似的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健身指导课程以外的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指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健身指导课程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卢榆
柴玲
刘阳
2023年02月17日
信息标签:星糖 商标 长沙市玩傲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4056257号“力捷 LIJI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325047号“柔韧亲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1949157号“嘉禾JH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460125号“METZ”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81894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352231号“云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453182号“1 VALVE 2 FRAMES 3 STEP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2716号“酒蒸原粮JIU ZHENG YUAN LIA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528347号“星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