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59764386号“红天下”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6 17:50:33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7286号
申请人:广东红天下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764386号“红天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8398289号“红天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相同,已构成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盆、碗、盘、壶、杯);厨房用具;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茶具(餐具);保温瓶”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瓶、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类似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瓷器装饰品、水桶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该部分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瓷器装饰品、水桶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杭
付泽宇
吴立辉
2023年02月10日
信息标签:红天下 商标 广东红天下实业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8175973号“小米运动健康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8191430号“小米运动健康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8176012号“小米运动健康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845779号“王者奇迹”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514216号“胡服骑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288098号“创本”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303627号“创本”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0331794号“ARCHITECTUS AOTEARO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9764386号“红天下”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