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4320503号“沙捷活报告”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6 17:42:4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9853号
申请人:沙利文捷利(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创享未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320503号“沙捷活报告”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申请商标长期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2022年中国消费医疗系列报告植发行业活报告、宣传资料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该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所指定的服务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禁止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鉴于申请商标已属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识,因此,申请人不能因其对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而使得申请商标具备获得注册的正当性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泽然
孙侃华
张娜娜
2023年02月20日
信息标签:沙捷活报告 商标 沙利文捷利(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0471190号“多美美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0976061号“微观四方”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718033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9536780号“INSTYL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101292号“王炸”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598650号“裕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513304号“太行壹号风景线”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02517号“贤记 贤 烧腊快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4320503号“沙捷活报告”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