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3340208号“尚品云兴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02:35:2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50185号
申请人:盐津云兴天然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弘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40208号“尚品云兴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3805608号“云兴尚品”商标、第33808232号“云兴尚品COLORFUL CLOUDS”商标、第13392450号“尚品云”商标、第18294134号“尚品云厨”商标、第37579264号“尚品云集”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差异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于市场,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康陆军
胡振林
孙侃华
2023年02月23日
信息标签:尚品云兴及图 商标 盐津云兴天然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78711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31031号“MEIYOUJ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36283818号“万绿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14550514A号“老友记”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75538号“HEV”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825370号“365 闪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193419号“一品含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274号“海邻臻 HF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340208号“尚品云兴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