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3772573号“DOCTORATE ASSOCIATI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02:41:02ASSOCIATI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1895号
申请人:深圳智创博联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孝感博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772573号“DOCTORATE ASSOCIATIO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DOCTORATE ASSOCIATION”的中文含义为博士联盟,是申请人独创的标识名称,“博士联盟Doctorate Association”官方协会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并且使用其品牌作为第36类服务项目之上的标识,申请商标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该标志整体并不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具备商标识别作用。申请商标作为申请人核心品牌,已经由申请人进行了实际的市场销售。申请商标显著特征也在商标销售使用过程中得到了巩固。因此,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文字“DOCTORATE ASSOCIATION”可译为“博士联盟”,该标志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导致误认;而且申请商标文字整体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其注册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获得显著特征,也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邢妍
周 铁兵
徐辉
2023年02月17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390513号“朝歌老街”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174161号“SCH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40157号“达达保险”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5458522号“酥棠迎宾”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 关于第47274092号“淘啦潜水艇 SAUNDERSEABOAT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4879169号“亿昌兴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39451971号“尼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22186号“lemu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72573号“DOCTORATE ASSOCIATI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