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1070872号“想而敢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6 17:29:2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6108号
申请人:济南艾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070872号“想而敢往”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极强的显著性。类似情况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百度搜索图片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文字“想而敢往”,易被识别为广告宣传语,使用在指定的“维修信息;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清除电子设备的干扰;运载工具故障修理服务”等服务上,不易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其他商标是否获准注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中博
张苏明
张 颖
2023年01月31日
信息标签:想而敢往 商标 济南艾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7242033号“天娃老娘舅”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28508342号“GoHiSilicon”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4346506号“莫氏”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328007号“臻享天鹅绒”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71972号“华医国药”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4156218号“MedEdge Innovation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4453712号“毛氏手工冰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64259号“愽罗拉法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070872号“想而敢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