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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29086号“抖味摩堡”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1 09:34:15第58529086号“ 抖味摩堡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2754号
异议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盈天科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暴雨品维(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保定腾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暴雨品维(辽宁)实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68期《商标公告》第58529086号“ 抖味摩堡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抖味摩堡”指定使用于第30类“咖啡;茶饮料;冰淇淋”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7834172号“ 抖音 ”商标、第48074488号“ 抖音 DOU ”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0类“咖啡;茶饮料;冰淇淋”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本案中,异议人请求我局对其“抖音”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其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8529086号“ 抖味摩堡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09日
信息标签:抖味摩堡 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暴雨品维(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