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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883482号“贰麻掌中宝”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1 09:37:52第59883482号“ 贰麻掌中宝 ”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59977号
异议人:成都贰麻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许冬
异议人成都贰麻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许冬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4期《商标公告》第59883482号“ 贰麻掌中宝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贰麻掌中宝”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宣传”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5729784号“ 贰麻酒馆 斗 ERMAPUB.COM及图 ”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特点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双方商标汉字均含有“贰麻”,且被异议商标未形成明显有别的不同含义,如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使用易使消费者将其标示的服务与异议人相联系,认为二者出自同一主体或主体之间有特定关联。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883482号“ 贰麻掌中宝 ”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2年12月26日
信息标签:贰麻掌中宝 成都贰麻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许冬 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