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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18611号“JZLH”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25:49第61218611号“ JZLH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19018号
异议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联为知识产权服务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黑龙江锦骁贸易有限公司
异议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黑龙江锦骁贸易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1期《商标公告》第61218611号“ JZLH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JZLH”指定使用于第22类“伪装网;网织物;防尘罩布”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5007644号“ JUZUI JZ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2类“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编织袋;吊床”等。双方商标的文字组合不同,呼叫及整体外观有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1218611号“ JZLH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2月13日
信息标签:JZLH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锦骁贸易有限公司 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