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
首页 > 商标异议决定书
第59019808号“图个糊涂”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51:24第59019808号“ 图个糊涂 ”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16656号
异议人: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润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陕西省商南县三秦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腾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异议人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陕西省商南县三秦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0期《商标公告》第59019808号“ 图个糊涂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个糊涂”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葡萄酒;蜂蜜酒”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93093号“ 糊涂及图 ”、第3504544号“ 醉糊涂 ”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酒(利口酒);酒(饮料);烧酒”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均含有显著识别文字“糊涂”,双方商标若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二者为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具有特定联系,进而造成混淆误认。因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019808号“ 图个糊涂 ”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