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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33157号“ANHUAWY”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7 11:34:26第66033157号“ ANHUAWY ”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94222号
异议人:佛山市高明安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泽方誉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东安华洁具有限公司
异议人佛山市高明安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东安华洁具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12期《商标公告》第66033157号“ ANHUAWY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ANHUAWY”指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坐浴浴盆;旋塞(管和管道用)”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777070号“ 安华洁具 ANNWA ”、第12869649号“ 安华卫浴 ANNWA ”、第12869645号“ ANNWA ”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水龙头;水管龙头”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字母部分字母构成、整体外观不易区分。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鉴于我局已通过《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异议人权利予以保护,并充分考虑了异议人商标的知名度,因此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6033157号“ ANHUAWY ”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