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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965316号“吉小牧”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7 11:53:43第61965316号“ 吉小牧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93465号
异议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长春市博信汇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长春市博信汇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6期《商标公告》第61965316号“ 吉小牧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吉小牧”指定使用于第44类“医疗诊所服务;牙科;公共卫生浴”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9441341号“ 小牧 ”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包括第44类“医疗诊所服务;医药咨询;疗养院”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虽然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若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1965316号“ 吉小牧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8月15日
信息标签:吉小牧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博信汇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