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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850427号“YSXD”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8 17:38:43第65850427号“ YSXD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95179号
异议人:姚楚勇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江西潮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姚楚勇对被异议人江西潮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9期《商标公告》第65850427号“ YSXD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YSXD”指定使用在第9类“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计步器;手机用自拍杆;麦克风;USB线;手机充电器”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320836号“ YSXD ”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9类“半导体;集成电路;遥控装置;光导纤维(光学纤维)”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商标,侵犯其在先著作权,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5850427号“ YSXD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YSXD 姚楚勇 江西潮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