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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84255号“昊搏”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31:24第55984255号“ 昊搏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64640号
异议人: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被异议人:河南昊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异议人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河南昊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0期《商标公告》第55984255号“ 昊搏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昊搏”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联锁门用电子门禁装置”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7159908号“ 爱.好.博 ”、第52509681A号“ 好博 HOPO ”、第48220412A号“ 好博窗控 HOPO ”等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金属锁(非电)”、第9类“数据处理设备”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5984255号“ 昊搏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12月29日
信息标签:昊搏 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昊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