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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19451号“哞星说 COW STAR SAID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35:21第61019451号“ 哞星说 COW STAR SAID及图 ”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22645号
异议人:杭州认养一头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人杭州认养一头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1期《商标公告》第61019451号“ 哞星说 COW STAR SAID及图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哞星说 COW STAR SAID及图”指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乳清饮料;果汁饮料;水(饮料);混合果汁”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987484号“ 哞星人 ”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无酒精果汁;水(饮料);柠檬水;果昔”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相近,故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1019451号“ 哞星说 COW STAR SAID及图 ”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