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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67766号“汤霸煮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48:31第60267766号“ 汤霸煮及图 ”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2687号
异议人: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立信环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夏翠
异议人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夏翠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6期《商标公告》第60267766号“ 汤霸煮及图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汤霸煮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茶馆;餐厅;流动饮食供应”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06991号、第6560858号“ 汤皇 ”、第4931747号、第6560857号“ 汤王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牛肉清汤;肉汤;肉汤浓缩汁”、第30类“玉米花;豆粉;冰淇淋”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在商品功能、用途和服务内容、方式上差异明显,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会造成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0267766号“ 汤霸煮及图 ”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09日
信息标签:汤霸煮及图 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 夏翠 商标
